人防空工程建设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应当如何保障
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用地,主要是指人民防空工程和与其相关配套的进出道路、孔口、出入口、口部管理房等设施的地面用地,以及施工临时占地。上述设施是与人民防空工程相配套的有机整体,这些设施用地是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建设、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所必须的用地。
人民防空工程是根据国防需要,组织建造的地下防护建筑,其建设用地既是国防建设用地,也是社会公共事业设施的建设用地。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障。
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、供电、供热、供水、排水、通信等系统的设施,是保障人民防空工程有效使用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,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要求,为人民防空工程进出道路、供电、供热、供水、排水、通信等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,提供方便和进行必要的协助。
- 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 ... , 8241
- 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, 7710
- 关于印发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 ... , 6505
- 为什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时特别强调防火安全 , 6018
- 地下空间的产权人、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地下空间达到什 ... , 5729
-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应遵守什么规定 , 5061
- 人民防空工程应如何保护 , 4792
-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, 4724
- 人防空工程建设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应当如何保障 , 4602
-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, 4220
-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, 3923
- 平时如何利用人民防空工程 , 3799
-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, 3790
-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 , 3780
-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, 3764
- 北京市消防条例 , 3565
-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, 3503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条例 , 3388
-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, 3362
- 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 , 3321